关于街道乡镇对申请人的初审调查

2023年7月19日 840点热度 0人点赞

本文章内容来源:莆田保障性住房公开专栏、公租房APP,根据官方公开内容整理。如有疑问请咨询官方。
本辖区户籍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非本辖区申请人工作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启动家庭住房、经济状况调查工作。调查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或者提请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开展家庭状况信息核对等方式进行,调查申请人申报居住、工作、收入资产等情况是否属实。街道(乡镇)有权利会同村(居)通过入户走访、材料举证方式核实比对申请人家庭信息和公示异议情况,有权利发起申请人(其他成员)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进行协助调查。

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街道(乡镇)的初审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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